省财政厅: 省政府2016年9月5日决定,任命:常艳玲为陕西省财政厅副厅长;刘红春为陕西省财政厅副厅长(试用期一年)。 免去:夏晓中的陕西省财政厅副厅长职务;刘红春的陕西省财政厅副巡视员职务;常艳玲的陕西省生产资金管理局局长职务。
陕西省人民政府2016年9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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